分布式光伏项目分类管理
严格按四类标准管理:自然人户用、非自然人户用、一般工商业、大型工商业
★安徽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
★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
★当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,大型项目可申请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
健全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
★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:存量负荷项目可通过加装储能接入
★新增负荷的全部自发自用项目不受容量限制
★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"可观、可测、可调、可控"功能
备案管理核心要求
★不得以统筹开发、市场整顿、容量限制等为由暂停或暂缓项目备案
★项目开工后需及时在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信息
★项目投产之前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
★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将被清理
安全改造时间规划
★新建项目并网验收前必须通过安全功能测试
★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、项目单位根据产权分界点改造
★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项目改造
★投资主体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
创新消纳模式
★鼓励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提升就地消纳能力
★支持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模式
★大型工商业项目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
★鼓励通过柔性负荷调度提高自发自用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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